关于公布山西省特色小镇创建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21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发改规划〔2021〕1383号)的有关要求,我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择优评选出特色小镇创建清单的建议名单,经2022年第1次省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太原市森栖小镇等10个特色小镇列入山西省特色小镇创建清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清单管理。山西省特色小镇创建清单是我省特色小镇管理的唯一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不得自行冠名“特色小镇”或“XX小镇”,不得以特色小镇之名进行宣传推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原主管部门和所在市、县(区)要及时对清单外小镇予以清理或更名,省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不得命名和开展特色小镇评比工作。
二、加大建设指导力度。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准确把握特色小镇是微型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定位,聚力培育主导产业,加快产城人文融合,推动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设施提级扩能。
三、加强监测监督。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动态监管,定期对行政建制镇错误命名的虚假“特色小镇”、单纯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自我冠名的“某某小镇”,以及停留在纸面上、并未开工建设的虚拟“特色小镇”进行排查,发现后立即除名。
四、强化政策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协作,对纳入清单管理的特色小镇予以土地、资金、政策等各方面支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全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统筹做好特色小镇清单管理,对特色小镇建设加强监督、引导和督促整改,实行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良好机制。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此文主动公开)
山西省特色小镇创建清单(第一批)
1.太原市森栖小镇
2.阳泉市娘子关泉上文旅特色小镇
3.长治市振兴小镇
4.晋城市大阳晋风晋貌特色小镇
5.晋中市广誉远中医药特色小镇
6.晋中市玻璃器皿特色小镇
7.运城市圣天湖运动休闲特色小镇
8.运城市包装印刷特色小镇
9.临汾市紫砂陶特色小镇
10.临汾市黄土高原戎子葡萄酒特色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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