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第三批省级旅游风情小镇认定结果的公示 作者: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2-24
根据《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认定办法》(浙文旅资源〔2019〕9号)及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实地暗访、集中汇报、台帐审核、信息化管理等检查考核,以下31家单位符合验收标准,达到了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的要求,拟上报命名第三批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现予公示。
如果您对该单位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电话:0571-85150083,传真:0571-85211715
地址:杭州市曙光路53号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
附件:浙江省第三批省级旅游风情小镇拟命名名单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2月24日
附 件
浙江省第三批省级旅游风情小镇拟命名名单
杭州市:临安区湍口镇、建德市梅城镇、余杭区径山镇、桐庐县富春江镇
宁波市:象山县茅洋乡、奉化区大堰镇、江北区洪塘街道、海曙区龙观乡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洞头区东屏街道、平阳县青街畲族乡、文成县南田镇
湖州市:长兴县水口乡、吴兴区妙西镇、南浔区和孚镇
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
绍兴市:新昌县镜岭镇、越城区东浦街道
金华市:永康市前仓镇、武义县柳城镇、东阳市虎鹿镇
衢州市:江山市大陈乡、柯城区七里乡
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嵊泗县花鸟乡
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临海市桃渚镇、玉环市鸡山乡
丽水市:缙云县新建镇、庆元县举水乡、松阳县四都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