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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的通知 作者: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9-02-14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经自愿申报、创建审核、动态验收等程序,省政府同意命名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等28个乡(镇、街道)为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以下简称小镇)。

希望各小镇结合自身实际,提升文化底蕴,优化产品供给,完善服务功能,为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作用。小镇所在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小镇建设的组织领导,创新运行机制,增强旅游发展新动力。省文化和旅游厅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各市政府加强对小镇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提升小镇建设品质,为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二批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二批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名单

杭州:萧山区河上镇、富阳区龙门镇、建德市乾潭镇

宁波:奉化区溪口镇、余姚市大岚镇、慈溪市鸣鹤古镇

温州:永嘉县岩头镇、泰顺县竹里畲族乡、苍南县矾山镇

湖州:长兴县小浦镇、安吉县鄣吴镇

嘉兴:嘉善县大云镇、海宁市黄湾镇

绍兴:诸暨市山下湖镇、嵊州市金庭镇、新昌县东茗乡

金华:浦江县郑宅镇、磐安县尖山镇

衢州:衢江区黄坛口乡、常山县何家乡

舟山:普陀区桃花镇、嵊泗县五龙乡

台州:温岭市石塘镇、天台县石梁镇、三门县蛇蟠乡

丽水:龙泉市宝溪乡、遂昌县王村口镇、松阳县西屏街道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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